首先查看課程大綱中的評分規則。
記錄每個類別、其權重以及你在該類別中獲得的百分比。如果不同類別的總分不同,請使用類別百分比,而不是原始分數。作業平均分為 90%,考試平均分為 80% 作為輸入值;除非課程大綱另有規定,否則作業題目的數量本身不作為權重。
使用加權平均公式
grade₁ × weight₁ + grade₂ × weight₂ + …在相乘之前,將百分比權重轉換為小數。例如,30% 變為 0.30。若作業佔總成績的 92%,權重為 40%,而考試佔總成績的 84%,權重為 60%,則結果為 (92 × 0.40) + (84 × 0.60) = 87.2%。
如果您的課程大綱中權重以整數(例如 40 和 60)表示,則將加權總和除以權重總和:(92 × 40 + 84 × 60) ÷ 100 = 87.2%。當權重總和為 100 時,兩種形式等價。
當某些類別尚未完成時,如何計算當前成績?
當只有部分類別獲得成績時,將其加權分數除以已獲得成績的類別權重總和。假設作業成績為 92%,佔課程總成績的 40%;期中考成績為 84%,佔課程總成績的 35%;期末考尚未評分。
(92 × 0.40 + 84 × 0.35) ÷ (0.40 + 0.35) = 88.27%88.27% 僅代表已完成的作業類別。它與已獲得的最終課程成績分數不同,已獲得的分數為 66.2%,剩餘的 25% 尚未計算。
計算期末考所需分數
如果您的目前成績代表期末考以外的所有作業,請使用期末考在課程總成績中所佔的比例來計算缺少的分數。
(target grade − current grade × (1 − final weight)) ÷ final weight範例:您目前的成績為 88%,期末考佔總成績的 30%,您的目標是 90%。計算結果為 (90 − 88 × 0.70) ÷ 0.30 = 94.67%。假設當前成績正好涵蓋剩餘的 70%,那麼期末考你需要達到大約 94.7% 的分數。
常見錯誤,應避免
- 課程大綱對不同類別的成績賦予不同的權重,卻將類別成績平均計算。
- 使用總分不同的作業的原始分數,而不是類別百分比。
- 將成績冊的目前累計總分視為已包含所有未評分類別。
- 未查看課程大綱,就假設期末考的計算已考慮額外加分、曲線調整、剔除的考試或最低考試分數要求。
快速查看成績,請在免費的加權平均分數和最終成績計算器中輸入成績和權重。它在瀏覽器中運行,不會上傳您的分數。